发布时间:2023-03-31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本年度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由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具体统筹指挥,由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复试小组协调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确保我所复试过程各个环节信息公开、透明。
二、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调剂复试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调剂系统复试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
2. 调剂专业:环境工程(083002)
欢迎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工学门类,且报考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选择调剂。
3.复试
(1)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国家2023年全国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本研究所招生专业录取分数标准。2023年本研究所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为3人,均为全日制非定向生。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复试名单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决定。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应与本研究所招生专业为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考生情况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应届)、大学期间成绩单、思想政治情况表等。发送至gmx1106@163.com,考生情况表和思想政治情况表详见附件。
(4)复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本所网站上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资格。
4.复试考生的体检
复试调剂考生须身体素质良好,身心健康,考生体检指标均须符合国家定点公立医院健康标准。体检报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1.环境工程专业笔试(40分)
2.英语笔试和口试(20分)
3.综合能力测试:包含专业交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40分)
4.复试分数计算为百分制,达到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考生总成绩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原则上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四、复试时间及方式
我所复试时间拟安排在2023年4月25日前,具体时间以短信形式通知。
本年度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进行,复试过程全程保留录音录像。复试笔试时间一般不少于60分钟,口试及综合能力测试交流时间每名考生不少于20分钟。
五、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本研究所网站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经教育部门审核通过批准后发送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参加复试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均需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制度遴选并进行业务培训。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6层)
单位网址:http://www.irebjast.ac.cn/
电子邮箱:gmx1106@163.com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010-82837456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考生咨询电话:
010-68456027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工作监督电话:
010-68456389
附件1:思想政治情况表.docx
附件2:考生情况表.xlsx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
2023年3月27日